免费在355信息网注册商铺,发布您的产品! | 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

主营:社保代理,公积金代缴,代发工资薪酬、代签劳动合同、人事外包代理

新闻中心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骏伯黄生
  • 电话:18319444741
  • 手机:18319444741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上一产品 防城港社保代理外包,代缴防城港社保中介,防城港五险一金代缴 下一产品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防城港社保代理外包,代缴防城港社保中介,防城港五险一金代缴

单价:40.00元/

联系电话:18319444741

手机号码:18319444741

信息时效:长期有效

更新时间:2023-04-12 10:34

浏览次数:82

防城港社保代理外包,代缴防城港社保中介,防城港五险一金代缴

全国业务:社保交费/补缴/查询, 五险一金 发工资, 员工合同 劳务派遣外包, 人事外包代理, 办理工伤报销,退休办理手续, 生育险申报和津贴等等

 

职工放弃缴纳社保申请,不影响认定工伤

案情汪某在某清洁公司担任保洁员一职、放弃买社保。某日汪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。

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,汪某与大货车司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。汪某家属向社会保险行政蔀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汪某被认定为工伤。

 

清洁公司不服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清洁公司认为,汪某曾向清洁公司提交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,并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自负与公司无关,因此汪某上班途中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,不应认定为工伤。

——社会保险行政蔀门认为,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不因放弃而免除缴纳义务。汪某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,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相关规定,应认定为工伤。

院经审理认为,社会保险行政蔀门所作的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、程序合法。

终,汪某被认定为工伤。

法律依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,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

 

业务模块:社保五险、公积金、工资、签员工合同、劳务派遣、业务外包等等

咨询电话: 183-1944-4741    

骏伯黄生   办公WX18319444741   办公QQ:2628459114

公司地址:总部广州市天河区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

社保扣费公司: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广西南宁、柳州、桂林、北海、防城港)分公司

公司简介:广州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成立——20年行业经验——70+家分公司——100多个服务团队——代交全国300多个区域社保,截止到目前,骏伯人力集团已为上万公司企业、数十万员工提供人力外包服务

 

 

    小贴士: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,真实性、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请仔细甄别。

    友情提醒:为规避购买风险,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以及产品质量!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还供应以下产品:
更多同类产品供应:
最新产品供应: